锡科院纪发〔2013〕2号
关于印发《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党风特邀
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党风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关于推荐党风特邀监督员建议人选的通知.doc
2.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党风特邀监督员建议人员推荐表.doc
中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4月25日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党风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风特邀监督员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聘请对象
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专家学者、教代会代表、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中聘请。
第二条 聘请方式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经校纪委审核,报请校党委批准并颁发聘书。
第三条 聘请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关心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热心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联系群众。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第四条 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教职员工进行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的教育。
(二)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党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遵守学院各项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予以监督,并揭露和检举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学院和教职工及学生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三)及时汇报、转递教职工对领导干部、党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并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办理情况。
(四)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收集并反映广大教职工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并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
(五)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列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习文件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查阅有关资料,参加必要的调查研究。
(六)应邀参加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党风行风评议、物资采购、基建(维修)工程招(议)标等活动,参加接待信访、案件调查等工作。
(七)协助做好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党风特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二年,期满后可以续聘,未续聘的自然解聘;党风特邀监督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或不适宜履行职责时,经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可提前解除聘任。
第六条 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党风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协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七条 本条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党风 特邀监督员 工作制度 试行 通知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印发
校对:钱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