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纪检首页  >>  政策法规  >>  校内制度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作者:纪检办 来源:纪检办 浏览量:

(试 行)

为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纪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监督、查处、预防职能,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工作要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并把握“重在建设、重在教育、重在预防”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职责

指导、监督、检查,并协助所联系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校纪委反映情况。

1.了解、反映所联系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政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党纪政纪、校纪校规的情况。

2.监督、指导所联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情况沟通,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联系部门主要领导的廉政情况汇报,共同分析研究解决问题。

3.认真听取联系部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对重要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纪委书记汇报。

4.列席所联系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会等会议,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

5.参与对所联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6.参与有关调查研究活动,向联系部门或校纪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7.完成校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方式

联系会、个别谈话、调研、列席有关会议、廉政谈话等。

四、工作纪律

1.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认真工作。

3.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必须经过纪委会集体研究同意。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事项和内容。

五、工作要求

1.各联系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积极配合纪委委员的工作,并且每学期至少报告一次廉政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2.校纪委定期召开相关会议,交流讨论联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丰富完善联系工作机制,并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3.校纪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纪委委员联系基层部门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