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无锡市纪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车辆违规挂靠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公职人员车辆违规挂靠企业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对象:
各职能部门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部)副科及以上人员。
2、内容:
公职人员将车辆违规挂靠在企业是指车辆登记在企业,实际由公职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使用的情况。自查内容为公职人员自身及家庭成员是否存在车辆违规挂靠企业、是否及时进行纠正等情况,其中挂靠在直系亲属开办企业的情况在自查表中予以说明。(详见附件表1)
3、自查汇总:
各部门汇总填下《市级部门(单位)公职人员车辆违规挂靠企业情况汇总表》(表2),个人填写《公职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表1)。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自查自纠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公职人员,督促认真自查,并如实报告,对自查自纠不积极主动的要严肃批评教育。
2、认真自查自纠。全体公职人员要深刻领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组织的关心关爱,要加强和家庭成员的沟通核实,如实填报是否存在车辆违规挂靠企业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3、严肃执纪问责。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能够主动填报问题并积极纠正的,可视情从轻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或发现与摸底情况不一致、欺骗组织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对利用职务之便违纪违法、拒不纠正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4、各部门于8月1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汇总电子表格发至纪委办公室,邮箱:512505998@qq.com, 开学后补齐纸质稿。
5、联系人:冯薇,电话:18961759215。
附件:1.公职人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表1)
2.市级部门(单位)公职人员车辆违规挂靠企业情况汇总表(表2)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纪委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