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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寒假(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纪检办 来源:纪检办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2017年元旦、寒假(春节)将至,为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我校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倡导文明过节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在践行“两学一做”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守纪律要求,杜绝节日腐败

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在年终分配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正透明。

广大教职工要坚持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期末考试、节假日之机,向学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学生礼品和礼金,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理性消费、勤俭节约。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严格把握节前教育、节中督促、节后检查三个环节,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对于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学校纪委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和个人从严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85342305、15961507999

监督投诉邮箱:694417367@ qq.com

 

 

 

 

     中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