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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考试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 来源:纪委办 浏览量: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考试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已于2016年7月8日起施行,为积极推进这部法规的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责任担当,激发担当精神,根据中共无锡市纪委锡纪发〔2016〕61号“关于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试对象

按照市纪委通知要求,本次考试对象为处级领导干部,学校扩大至全体中层、基层干部。

二、考试时间

1、学习阶段: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25日

2、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2月30日

三、考试内容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四、考试方法

1、纪委办统一发放考试卷,以各党总支为单位安排时间统一组织所在总支全体中层、基层干部进行集中知识考试。

2、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网络考试。具体方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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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要求

本次考试题目共10题,其中单选题5题,多选题3题,判断题2题,总分100分,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各党总支要将本次考试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加强问责工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积极参考。本次知识考试结果将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并通报。

联系人:钱雯   

联系电话:85342305

                                                                         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