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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寒假(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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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2020年元旦、寒假(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我校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倡导文明过节

各单位要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开展好廉洁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师生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幸福过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意识,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守纪律要求,远离违纪红线

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严守党纪党规,远离违纪红线,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要求,即: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年终突击花钱。在年终分配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公正透明;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

广大教职工要坚持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期末考试、节假日之机,向学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学生礼品和礼金,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理性消费、勤俭节约。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严格把握节前教育、节中督促、节后检查三个环节,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

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师生监督渠道,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8534230518961759339



中共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 12 30